死刑犯执行枪决,一般都选在什么地方执行?
枪决一般打在囚犯的后脑。枪毙时需要56式62毫米半自动步枪一支,墨镜一副,白色尼龙手套一双,62毫米子弹一发。枪毙时死囚跪地,行刑武警距死囚2米举枪,枪口向下45度角,指向死囚后脑,距死囚后脑15厘米,待令,并准时枪毙。法医用长40厘米钢签,由进弹孔插入,搅动两周,确认死亡。
因需要在县里执行的,在接到死刑执行命令之日起七日内由当地法院派人进行刑场选址,一般就是远离城镇村寨的河滩,公路边的比较安全的空旷地带。现在执行枪决的刑场除了非常偏僻的地区。基本都是固定的刑场了。没有特意在找个偏僻的角落枪毙人的了。可能是因为现在土地太贵了。
解放后枪毙犯人的刑场有多个地点,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提篮桥监狱内的刑场、枫林桥刑场以及北京的光明里刑场。上海提篮桥监狱内的刑场:在解放后被解放军正式接收,并成为新中国维护和宣扬法律正义之所在。50年代初,死刑犯基本都是在监狱内的刑场被执行死刑的。
死刑犯都在看守所内进行枪毙。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。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、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。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。对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,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,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;没有条件执行的;可交武装警察执行。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,由公安机关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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