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汉疆域图行政区划(东汉疆域图超清 最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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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汉行政区划简介

东汉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主要由郡、王国和属国构成,这些行政区划同为一级,各有其独特职能。王国沿袭西汉模式,为皇子封地,由相治理,相的地位与郡太守相当,但诸侯王主要负责衣食税租,不直接管理民事。属国是边郡的特殊行政区,最初设立于公元前121年,专为安置少数民族而设。

东汉时期,郡国的行政区划制度相对稳定,其名目和地域划分变化不大。以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所记载的一百零五个郡国为例,它们代表了东汉时期的行政区划概况,这些郡国起源于西汉平帝元始二年(公元2年)的一百零三个郡国。

西汉末年,王莽改革行政区划,废除朔方、司隶两部,全国划为12州。东汉时期,光武帝曾恢复西汉旧制,但不久又引入王莽的州制。州制的变化包括将司隶校尉部降为州,朔方并入并州,交趾改名为交州等。

冀州:冀州涵盖今天的河北省大部分地区,以及北京市和天津市。 并州:并州大致对应今天的山西省北部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。 兖州:兖州主要对应今天的山东省西部地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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